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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人员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8-15 11:07 更新时间: 2024-05-17 18:00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有一名以上持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的内审员(不得由质量管理人兼任)。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应当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4.经营助听器或者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质量管理人应当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所授权经营的生产企业(包括进口总代理商)隐形眼镜验配技术培训。

5.质量管理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不得兼职。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过大、规模偏小、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如今,简化准入程序,势必给上市后监管增加了更多的任务。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要严格执行仓库管理、流通管理等,只是经营品种风险低一点。不管是哪些准则都要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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